牡丹社事件
牡丹社事件是1874年(中國清朝同治十三年,日本明治七年)日本出兵攻擊台灣南部原住民部落的軍事行動,以及隨後中日兩國的外交折衝。
這是日本自從明治維新以來首次向國外發動的戰爭,也是中日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。台灣和中國方面稱之為牡丹社事件,而日本方面則稱為台灣出兵或是征台之役。
日本以陸軍中將西鄉從道(西鄉隆盛之弟)為「蕃地事務局都督」,向英、美等國租用輪船,僱用美國軍事顧問李仙得(C. W. Le Geadre,又名李讓禮),準備對臺灣出兵,並事先派遣樺山資紀、水野遵來台調查。
但在出兵前夕,英美等國卻轉變態度表示反對,因此日本內閣下令停止此次行動。但在長崎已經準備妥當的西鄉從道拒不受命,斷然率領三千六百名官兵前往台灣,史稱「西鄉大暴走」,這也成為日後日本軍國主義軍官在戰場上獨斷獨行的濫觴。
戰爭過程
1874年(清同治十三年)5月10日,日軍於射寮(今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村)登陸。5月18日到5月21日,日軍與台灣抗日派原住民有小規模接觸,互有傷亡。5月22日,佐久間左馬太率領日軍150人進抵石門(今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)遭到抗日派原住民強烈抵抗,最後日軍陸戰隊攀上峭壁居高臨下,情勢逆轉,原住民敗逃,牡丹社酋長阿祿古父子身亡。經此一役,多數採觀望態度的原住民皆靠向日本。6月1日起日軍分三路掃蕩抗日派的牡丹社、高士佛社、女仍社等原住民,沿途只有小規模抵抗,佔領後焚燒村屋並撤回射寮營地。7月1日,牡丹社、高士佛社、女仍社終於投降。
日軍移營龜山(今車城鄉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附近)長期駐紮。
日本5月中旬出兵台灣,清廷隨即於5月下旬派遣船政大臣沈葆楨以巡閱為名來台,主持台灣海防及對各國的外交事務。李鴻章允調淮軍十三營六千五百人赴台,雙方戰力情勢逆轉。
加上此時日軍因熱病侵襲,病歿五百六十一人,又已耗軍費六百餘萬日圓,深感難以持續。於是日本政府派內務卿大久保利通為全權大臣,赴中國交涉。
當時沈葆楨及李鴻章對情勢皆有清楚的判斷,分別上疏表示日本急於謀和,實因情勢窘迫。因此中國政府起初態度強硬,軍機大臣文祥公開表示,對於日本方面要求的軍費賠償:「一錢不給」。
但大久保商請英國公使威妥瑪為調人,強勢介入。中日兩國在九月廿二日簽訂北京專約,共有三條:
一、日本國此次所辦,原為保民義舉起見,中國不指以為不是。
二、前次所有遇害難民之家,中國定給撫卹銀兩,日本所有在該處修道、建房等件,中國願留自用,先行議定籌補銀兩,另有議辦之據。
三、所有此事兩國一切來往公文,彼此撤回註銷,永為罷論。至於該處生番,中國自宜設法妥為約束,不能再受兇害。
結果與影響
在中國方面,不言賠償兵費,而將五十萬兩拆成十萬兩的「撫卹」與四十萬兩的「購買道路房屋」,算是在保存顏面的情況下息事罷兵。
但因為條約中有日本出兵是「保民義舉」字句,日本片面以此認定琉球是日本的屬地。次年(1875年)開始進行「琉球處分」,令琉球終止向中國朝貢,復在1879年強迫琉球國王尚泰移住東京。
中國則稱條約中的「保民」係指日本國小田縣民,中國清廷並未放棄琉球宗主權,多次對日本提出抗議。1880年在前美國總統格蘭特調解之下,日本提議割沖繩島以北歸日本,宮古、八重山島屬中國,但最後中國未同意。直到1894年甲午戰爭日本擊敗清朝,琉球主權歸於日本,中國無力再加以過問。
「牡丹社事件」後,中國體認到台灣的重要性,轉為積極治理台灣,增設府縣,並在1885年建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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